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正式运行

2021-10-26 15:49:18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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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住宅小区业主召开大会难、投票难、表决难问题

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正式运行

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公司选聘、使用公共维修资金……这些需要业主共同表决的事项,在很多小区却因为业主意见难收集,导致事项被迫搁浅。为破解这一难题,日前,泉州市住建局组织开发的业主决策电子投票平台(网址:http://61.131.56.193:18083/index.php/home/main/index)正式上线推广运行,广大业主只需动动指尖,就可以对物业大小事务“发声”。

□记者 谢曦

物业九大类事项可电子投票表决

据悉,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需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九大类事项,可以使用电子投票系统进行表决,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投票由业主投票表决的机构或单位发起(以下简称投票发起人)。投票表决的机构或单位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主体资格,包括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委员会、物业临时管理委员会、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

电子投票表决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

电子投票系统使用流程如下:

(一)申请账号密码。投票发起人在使用投票系统30日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请楼盘信息。投票发起人登录投票系统,选择楼盘名称,提交申请楼盘信息,由各县(市、区)住建局确认。

(三)发布投票信息。收到确认信息后,投票发起人录入投票信息,投票信息包含投票标题、投票事项、投票起始时间等,并提交属地乡镇(街道)确认。

(四)确认业主信息。首次使用投票系统的,发起人应及时通知全体业主进入投票系统进行申请注册,并确认业主信息。

系统内无相关业主信息或业主信息有误需更新的,业主可以在线上传身份证和不动产权属证明电子版,由属地乡镇(街道)审核后进行补录或变更。

(五)完成投票事项。投票表决结果于投票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投票系统统计生成。

投票发起人应当将电子投票表决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投票发起人公告通过电子投票系统形成的业主大会相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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