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食堂一餐饮店老板为改善生意 多次偷走学生外卖

2021-10-29 16:01:28 来源: 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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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的张某在丰泽区东海街道某高校食堂承包一家餐饮店,但生意不是很好,他觉得是学生总叫外卖所导致的,于是多次把学生叫的外卖偷走给员工吃或者直接扔掉。

近期,泉州某高校内的警务中心经常接到学生报警,称送到学校外卖点的外卖经常被人偷走。后渚海防派出所于10月26日下午在该高校一食堂内将嫌疑人张某抓获。经查,张某在该高校的食堂内承包一家餐饮店,他为何要偷学生的外卖呢?

“偷来的外卖有的扔到垃圾桶,有的拿给员工吃。”张某懊悔地说,“我们食堂的生意不是很好,受外卖的影响很大,想着把外卖拿去扔掉,这样学生就不会去点外卖了。”张某称,偷学生外卖是想促使学生们多去食堂用餐,达到改善食堂生意、提升收入的目的。

据统计,张某拿走学生外卖有10次以上。“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虽然他盗窃的物品金额不大,但他两年内有三次以上盗窃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民警解释说。

目前,张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对“多次盗窃”进行了界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胡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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