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舍友晚归而大打出手 男子要面临刑事处罚
2021-11-24 10:47:31 来源: 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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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一间寝室,因不满舍友晚归吵醒自己,对舍友大打出手。11月22日,经龙海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牛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被告人牛某和被害人沈某同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某公司上班,还住同一间宿舍。8月11日23时许,牛某在宿舍休息,沈某晚归喧哗,打扰其休息,双方发生口角后引发打架。牛某持铁床护栏架殴打沈某头部致其受伤。经他人报警,牛某在现场等候民警处理。经鉴定,沈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牛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案发后,牛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沈某损失并取得谅解。
点评:同住一个屋檐下,难免会有小摩擦小纠纷,大家要互相包容理解,构建和谐稳定的人际关系,切勿因一时冲动就动手打人,伤人又伤感情,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记者 周杨宁 通讯员 颜丽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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