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人外出遛狗要拴牢 共同维护良好公共环境

2021-11-25 10:22:36 来源: 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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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路上,一不留神踩到狗屎了,恶心了大半天!”有市民向记者反映,近日其外出时,不小心在人行道上踩到宠物狗的排泄物。她四处一看,发现前方有人在遛一只没有佩戴犬链的宠物狗。虽然想找犬主人理论,但害怕动物的她不得不“忍气吞声”。

近年来随着社会“宠物热”现象的升温,养犬已成为不少市民的生活乐趣。然而记者走访发现,未按规定佩戴犬链、随地排泄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依旧时有发生,给不少市民造成困扰。

养犬虽是个人行为,但文明养犬是法律规定。据了解,今年1月1日,《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携带《犬类免疫证》,佩束犬链(带)、戴嘴套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和呕吐物;如携犬乘坐电梯或走楼梯,应避让人流高峰时间,并为犬只戴嘴套,施行笼装、袋装或怀抱。对于未清除粪便、遛狗未拴绳的,《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未即时清除粪便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处五十元以上两百元以下罚款;携带犬只外出未束牵引带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城市中养犬,养犬人有义务也有责任学会自我管理,外出遛狗要拴牢,不给他人造成困扰,共同维护良好的公共环境。(记者林本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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