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至4月15日台商区林区实行禁火 发现森林火情可举报

2020-03-25 10:59:21 来源: 东南早报

0浏览 评论0

(东南早报记者许奕梅) 记者从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获悉,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林区安全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期间在森林高火险区禁火的通告》要求,3月25日至4月15日为禁火期,将全区林区(森林、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在清明节期间划定为森林高火险区,全区林区实行禁火。

这期间,全区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实行临时火源管制。

进入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吸烟、野炊、玩火;禁止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烧山开荒;禁止点烛燃香、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0595-27398876。

[责任编辑:林春婷]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