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分类招考报名今日启动 截止时间是12月4日

2021-11-30 08:24:50 来源: 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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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11月30日起开始报名,考生(含具有免试录取资格人员)应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至12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在选择报名现场确认点时,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5日至9日,考生须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所选择的确认点现场确认,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2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他人不得代签。一经签名确认,所有信息不得更改。我市设有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永宁中学、石狮三中、石狮八中、华侨中学、石狮市招生考试中心9个确认点。

按规定,参加高职分类招考除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以外,考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二、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三、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四、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五、具有我省户籍的人员,但不符合以上第1项至第4项条件之一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六、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考面向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本科批次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七、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八、台商子女高中毕业后,在大陆获得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在大陆参加相关高职院校分类招考。九、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社会人员。

(记者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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