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通事故处理新规 单方车损3万以下找快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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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发生事故车损3万元以内无需报警
6月15日起施行;快速处理中心定责,理赔一站式解决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巡警支队获悉,继晋江、石狮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后,6月15日起,该支队将在泉州市区南环路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对车损交通事故进行快速处理。交管部门和保险公司等单位人员将集中办公,对于中心市区仅造成车辆损失且单方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勘查定损、调解理赔等程序都可在中心内“一站式”解决。而在此之前,快速处理仅适用于财产损失均在1万元以下的轻微交通事故。
小刮擦占道每日40起
按照现行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心市区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事故各方当事人认定财产损失均在1万元以内的,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先行撤离现场。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车主对于事故发生后快速处理的意识淡薄,据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通报,每日因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离,占用道路资源的交通事故在40起左右。
12日15时许,在丰泽街公交公司大厦对面的掉头区处,一辆小汽车在掉头时与一辆直行的土方车发生碰撞,事故占用由西向东3个车道,由东向西的掉头区无法掉头,约50分钟后,事故才处理完毕。13日18时许,在安吉路坪山隧道口北侧,一辆小汽车追尾一辆大巴车,事故占用道路约半小时,引发后续车流堵车。民警处理完事故后分析,本起事故中,由于责任明确,追尾车辆应负全责,所以双方无需报警,只需拍照再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双方车主却坚持民警到现场处理。
事故定损理赔一站式
泉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将于下周出台。据市交巡警支队宣传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成立后,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各方无需报警,只需自行用手机等照相设备拍下对方证件(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和事故现场(远距离全景照2至3张,碰撞处细节照2至3张),并互留电话号码,于2个小时内驾驶事故车前往快处中心处理。派驻服务中心的民警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将直接为市民办理事故认定、查勘、定损、理赔业务。提交资料后,市民将很快获得理赔款。
民警介绍,泉州市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位于鲤城南环路经贸学院对面广汽丰田亿鑫江南店,处理交通事故的适用范围为每天8:00至20:00(节假日不休),在泉州市区内(鲤城、丰泽、洛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发生的仅造成车辆损失且单方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为28000122。
不及时撤离造成堵塞将受罚
发生应当自行撤离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却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执勤民警将责令其立即撤离;发生应当自行撤离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不及时主动撤离事故现场而造成交通堵塞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其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一并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经当事各方协商一致确认到快速处理中心处理的,若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前往,且经公安交管部门通知仍拒绝前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逃逸事故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罚。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对驾驶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
泉州晚报记者 李凯龙 杨佳彬 通讯员 邱文峰 实习生 黄奕群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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