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图)
2014-06-09 15:27:10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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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泉州还积极开展农村石结构房、危旧房改造工作,有效提高居住条件,改善生活环境。下大力气建好包括群众文化广场、农民健身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阵地,所有试点镇均是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其中,东石镇、梅山镇、崇武镇获评全国文明村镇。完善试点镇就业服务体系,部分试点镇设立就业服务中心,建立城乡均等的劳动就业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健全试点镇社会保障体系及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促进人口集聚。切实做到“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努力让农民享受和城市一样的公共配套设施。
郑新聪市长告诉记者,在小城镇建设中,泉州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实施新型户籍管理模式——农民、居民“双重身份并存、双向自由流动”逐步实行;城乡均等的劳动就业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正在推广;试点镇社会保障体系及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正在健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镇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的承诺,正在步步兑现。”他表示。
物质与精神并重,让小城镇成为理想家园
农民进入小城镇后,如何实现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市委书记黄少萍给记者算了两笔账:一笔经济账,通过发展第三产业、实行土地流转等方式,增加居民可支配财产、提高可支配收入;一笔精神账,通过加强文化精神建设,实现精神收入,提高幸福指数。
小城镇要发展经济、扩大就业,财政支持与投入必不可少。泉州市财政每年投入4500万元作为小城镇专项奖励资金,县级政府配套不少于市级的奖励资金。完善试点镇财税管理体制,做到“一级政府
一级财政”,对试点镇以2009年地方本级收入为基数,当年新增地方本级收入实行全额返还。通过贴息贷款、转移支付等方式支持试点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在小城镇试点工作中,泉州市坚持把确保农民的持续增收,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作为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各试点镇加快策划生成和落地一批优质的二、三产业项目,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创业机会。
通过一系列增收措施,部分试点镇的财税收入同比增长高达30%以上,农民收入平均增幅超过15%。近日,泉州起草《关于泉州市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也为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保障,特别是允许农民土地入股,探索实行土地抵押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盘活农民和农村的资产。
其次,泉州坚持以小城镇建设带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该市要求,小城镇建设中,涉及建筑业、房地产业以及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要鼓励优先使用本地农民;涉及征地拆迁用于工业园区、农贸市场或商业开发的,鼓励村集体经济投入,增加农民集体性、财产性收入;切实改善农村居住、生态环境,提高农民公共福利水平,夯实农民持续增长的公共基础。
在小城镇建设中,泉州市将文化建设也列入重要发展内容。
走进水头镇区西部,红瓦朱墙的民房,曲径通幽的小道,散发着传统韵味。据了解,为保持传统建筑文化的传承,镇里在镇区西部一带规划了这个传统民居保护区,并投入资金,修缮老民居,完善周围的路网配套。
“文化建设是小城镇建设的灵魂,也是小城镇发展软实力的重要体现。”黄少萍说。如今,随着精神文明建设蔚然成风,“文化兴镇”成为共识,群众文化、群众体育氛围日益深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成为泉州城乡大地的主流价值观。
(记者 刘益清 何金 林剑波)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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