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手术被拍照隐私部位遭围观 医生被批无节操

2014-06-13 16:49:42 来源: 今日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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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说理释法“灭火”

面对医院代表,调解员针对性地指出,医院违反多项诊疗规定,对患者心理和隐私权造成了伤害,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尽最大可能对患者予以赔偿,并诚恳道歉,以争取获得患者谅解,早日化解纷争。

对于患者林某,调解员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劝导:一是医院事先没有明确告知实习医生现场学习,的确违反了诊疗规范,院方同意道歉,主治医生和实习医生用手机拍摄的照片也被彻底清除了,院方的认错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二是从理性角度来说,院方组织实习医生观摩疾病诊断治疗过程,也是为了他们以后做一名合格医生积累经验,为更多病患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院方主观上不是恶意侵犯隐私;而且实习医生都是和其儿女年龄差不多的孩子,鉴于这些希望患者对院方多些谅解。三是医院有多项行为违规,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但对患者疾病的治疗本身并无太多争议,也没有造成损害,根据类似纠纷处理情况,患者要求的赔偿数额偏高,建议提出合理诉求,以利于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

6月24日下午,最终促成医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院方向患者林某真诚道歉,并一次性赔偿2.2万元。

【调解心得】

医护人员应守“职业底线”

承办调解员葛忠芬及徐永珠表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是医患关系中最基本、最核心的权利之一,而医生的告知义务是患者知情权实现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患者才有权处置自己的身体,因此医生在对患者实施治疗之前,必须在充分告知患者相应情况的前提下得到患者的有效承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本案中,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侵害了患者知情权,同时侵害了患者的隐私权,是引起此次纠纷的根本原因。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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