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十多起事故骗保被识破 “心照不宣”让人忧

2014-09-20 14:32:07 来源: 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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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假的都存在“破绽”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事故骗保”多年以前就出现过,但相对比较“隐蔽”。因为以往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后,都要现场报警、报保险。而当警察或保险人员赶到现场后,根据现场的情况要识破“事故骗保”较为容易。而今年5月1日后,石狮市开始实施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在事故发生后,只要当事双方拍下现场的照片前往“快处中心”处理即可。这使得一些人看到了“骗保”的“良机”,认为没有了警方现场勘察的情况下,“骗保”行为将容易得逞。对此,市“快处中心”负责人表示,假的真不了,不管是伪造事故现场,还是找人冒名顶替,总会存在“破绽”,并不难识破。

市交管大队一位办案民警向记者介绍一起案例:在石狮市实施“快处”后,有一天两名男子来到“快处中心”报案称,他们的车子发生了碰撞,并分别介绍了发生事故的经过。在勘察车损时,民警注意到,事故双方驾驶的都是豪车。虽然从车身上碰撞痕迹看,可以基本断定是“新痕”,而且是事故中“一次性”造成的,但在进一步询问中,民警却发现两名报案者对事故过程语焉不详,而且两人的神情也有些不自然。随即将两人分开进行询问,结果发现了更多自相矛盾的地方。面对民警的质疑,两人只好承认自己是“顶替者”。原来,真正的两个驾驶员,一个是驾驶证过期未检,一个则是无证驾驶。因为担心保险拒赔,两人都找来了“顶替者”。原以为民警没去现场不会发现什么,只要“走了过场”就可以,没想到很快就被识破了。

采访中,一些民警表示,从识破的十多起“事故骗保”案中,发现除了一些车主在动“歪脑筋”外,也有一些汽修厂在为这些车主“出谋划策”,有的甚至是汽修厂直接授意、操作。对此,民警表示,“事故骗保”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骗取保险金额较大,还会触犯刑律,构成保险诈骗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心照不宣”发人深省

对于“事故骗保”,记者也与一些车主进行了交流。一位车主认为,如果车辆出现破损,车主们自然是“想办法”来获取保险赔偿,而“事故赔偿”则成了大家“心照不宣”的渠道,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较为普遍。因为在车主、汽修厂看来,这种方式可以让双方“共赢”:对于车主来说,原本应该自己支付的维修费用不用再掏腰包了,甚至还可以获得“返点”,对于汽修厂来说,通过这种方式也可以增加“业务量”。而记者在关注国内其他城市一些有关“事故骗保”的案例时发现,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保险人员参与到“事故骗保”案中,以致最终也被追责。

面对“事故骗保”,保险公司无疑是利益受害方。不过,记者与一些保险人员交流时却注意到,有的保险人员在这方面态度“暧昧”,不愿意提及有关骗保的事情,或者对于“骗保”的现象不以为然。对此,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保险公司不愿意披露有关骗保的事情,一方面可能是怕影响公司的车险业务,另一方面也怕“惊动”人们,使得以后识破骗保案件的难度加大。

在记者随机采访中发现,许多车主都熟知“事故骗保”现象,在朋友车子受损时,有的朋友甚至还建议通过“事故”来获得保险赔偿。一种违法行为却被人“心照不宣”,这不能不让人忧虑。而在采访中,民警在提醒人们不要“事故骗保”,以免受到法律惩处的同时,也提醒车主,“事故骗保”有可能反而会让他们吃亏,一方面因为出险记录的增多,会导致下一次投保时费用的增多,另一方面,故意损坏车子也可能会影响车子本身的质量和性能,弄不好反而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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