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一出租车多处造假 司机被记了48分罚款6200元

2015-12-27 09:43:10 来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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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出租车、套牌、伪造证件、超载司机将被记48分 罚款6200元

东南网12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白荣辉)出租车是假的,驾驶证、行驶证也是假的,车牌是假套牌,他甚至还超载。前晚8时许,在晋江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晋江交警池店中队开展交通执法统一行动时,查获了这样一部出租车。司机45岁的南安人吕某也因涉嫌超载、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48分,罚款6200元的处罚。

民警介绍,前晚8时许,他们在池店镇政府灯控路口设卡盘查时,发现一部出租车形迹可疑,似乎有超载迹象。民警马上将车拦下,发现该出租车核载5人,实载6人。民警在后续检查时发现,司机吕某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制作粗糙,字体、印章也跟正规证件不太一样,怀疑是伪造的。结果上网一查,却发现出租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与该出租车车牌号网上登记的号码均不相符。民警立即将出租车和吕某带回中队进行调查。

经过查询,该出租车的车架号、发动机号显示的,此前确实是一部出租车,但已经营转非了,并应在明年达到报废期限。出租车的号牌是伪造的,并且是套牌车。吕某交代,出租车他是找一名姓周的外地人租来的,每天租金120元。自己的驾驶证确实是假的。因为他在今年7月丢了驾驶证,却因为还有一些违法记录没有处理,不能及时补证。他就通过街上贴的小广告,花了150元买了假证。至于出租车为何是套牌车,行驶证为何是假的,他并不清楚。

民警依法暂扣该车并收缴伪造牌证。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吕某驾驶超载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元;使用伪造的机动车牌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使用其他车辆号牌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的行为处罚。吕某合计将被记48分,罚款6200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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