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室温有18℃吗?多地规定不达标可退部分取暖费

2016-11-23 16:45:07 来源: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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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山东、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多个省份已出台供热相关政策,对供暖季室内采暖温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山东、辽宁、黑龙江等多地提出,应当保证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内蒙古要求,对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未提到具体室温数值,但指出,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

你家室温有18℃吗?多地规定不达标可退部分取暖费

11月21日,河北承德持续降雪,过程雪量达到中到大雪,甚至暴雪。承德发布暴雪黄色预警。图为厚厚的积雪。孙超 摄

室温不达标时部分费用可退回

室温不达标怎么办?辽宁、内蒙古等多地要求供热单位退还用户部分热费。

辽宁规定,因供热单位原因自被告知之时起超过二十四小时温度仍未达标的,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按日退还用户两倍热费。

内蒙古提出,因供热单位责任导致室内温度低于18℃,四十八小时仍未改正的,供热单位应当退还室内温度未达到规定温度期间的热费。

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山东要求“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河北规定“按合同约定予以退费”。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规定,发生供热纠纷的,可以由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另据《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示范文本,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之内的,退费比例为4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2度(含)以上、4度以下的,退费比例为60%;室内温度低于约定温度4度(含)以上的,退费比例为100%。

北京、黑龙江等地要求定期抽样测温

为了解供暖情况,北京、黑龙江等地要求供热单位定期抽样测温。

黑龙江规定,供热单位应当建立用户室内温度定期抽样测温制度,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签字。

北京提出,建立用户采暖温度抽测制度,定期对用户室温进行检测,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或者其他证明人签字。

对此,北京市热力集团方面表示,供暖季期间,北京热力集团将坚持“逢5测温”,即每月5日、15日和25日进行入户测温,及时排查问题。(完)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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