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防治校园欺凌暴力 前11个月批捕1114人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中新网12月2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召开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据悉,前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28人、法律援助537人、心理疏导476人、身体康复311人。
【前11月批捕校园涉欺凌暴力犯罪案1114人】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指出,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97人,经审查,起诉2337人,不起诉650人。
此外,检察机关还注重深挖并依法严厉打击成年人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犯罪。2016年1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378人(其中追捕18人),起诉646人(其中追诉漏犯25人,追捕漏罪14起),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8人。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任东 摄
【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28人】
张志杰介绍,各地检察机关单独或者与公安机关合作设置了温馨轻松,具备询问、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案区,探索建立一站式取证等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避免因办案方式不当造成“二次伤害”。
在办案同时,与教育、综治、民政、团委、妇联和司法社工、志愿者、公益组织等密切合作,做好相关救助工作。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28人、法律援助537人、心理疏导476人、身体康复311人。
【对2369名涉罪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张志杰表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罪学生无论是捕与不捕、从轻还是从严处理,都以是否有利于教育、挽救为标准,并将帮教工作贯穿于办案始终。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一大批涉罪学生能够认真悔过,不少重返校园,完成学业。
2016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此类案件中的涉罪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586人、提供法律援助2369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056人、附条件不起诉547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大大提高了帮助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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