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物馆喊话美国博物馆:还我唐太宗昭陵二骏(图)

2017-01-13 14:39:20 来源: 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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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昭陵博物馆发文吁美国宾大博物馆:还我昭陵二骏!

“昭陵六骏”是中国古代历史上著名的石刻艺术精品,其中的二骏——“飒露紫”和“拳毛騧”于上世纪初被盗卖海外已经整整一个世纪,现保存在宾夕法尼亚大学考古与人类学博物馆,另四骏则收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作为国宝级文物,长久以来人们都希望其能回归国内,让六骏重新聚首。陕西省昭陵博物馆日前公开发文《昭陵“二骏”,中国等你回家》,从多角度陈述理由,要求宾大博物馆归还民国时期被盗卖的“二骏”——“飒露紫”和“拳毛騧”。《澎湃新闻·古代艺术》记者日前在地处陕西醴泉县唐太宗李世民陵墓昭陵北面司马道祭坛东西两侧,仍可见六块骏马青石浮雕石刻复制品,不过雕刻粗糙简单,与原物精气神已是天壤之别。

与诸多中国流失海外文物一样,“飒露紫”和“拳毛騧”在追索过程中也面临着法律和操作层面的种种障碍,成为中国在追索历史上流失海外文物所面临困境的一个缩影。

以下为昭陵博物馆《昭陵“二骏”,中国等你回家》的原文:

西安碑林博物馆的石刻艺术馆中,“昭陵六骏”一字排开,其中流失的“飒露紫”和“拳毛騧”二骏为复制品。

地处陕西醴泉县唐太宗陵墓昭陵北面司马道祭坛东西两侧,仍可见六块骏马青石浮雕石刻复制品,不过雕刻粗糙简单,与原物精气神已是天壤之别。

昭陵六骏以其精湛的石刻技艺和背后唐太宗与心爱战马的事迹闻名中外,属我国国家级保护文物,这足以说明其在中国文物界的重要地位。昭陵六骏的艺术价值无可估量,代表了唐朝最为顶级的雕刻技术,如此精妙和生动的艺术手法,令当今的研究者和艺术家都惊叹不已。

所以,根据当今国际文化遗产返还问题中的道德原则,我们认为,将现藏于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的昭陵“二骏”返还中国是最合理的方案。

《国际博物馆协会职业道德准则》对相关问题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博物馆藏品之征集第二款的“非法物品之征集”,即“针对公共及私人藏品的非法物品交易怂恿了对历史遗址、地方民族文化的破坏,怂恿了国内国际的盗窃,并与国家及国际遗产保护精神背道而驰。博物馆应认识到市场与源地之间的关系,以及经常将物品拿到市场倒卖的破坏性,并须认识到以任何方式,无论直接还是间接支持此类非法交易都是极不道德的。博物馆不应以购买、赠送、馈赠及交换的方式征集任何物品,除非向管理机构及负责官员证明其能够正当获得有关标本或物品的所有权,尤其证明其从原有国/或原合法拥有之中间国(包括博物馆本身所在国)征集或进口此类标本或物品并没有违反该国法律。就出土物品而言,除上述保护规定之外,博物馆不应该以购买方式征集那些凡管理机构或负责官员有理由认为其发现涉及古迹、考古遗址的非科学性发掘、蓄意破坏或损坏,或涉及未向该土地所有者、占有者、相应的立法或政府当局做出说明的出土物品。”藏品处置第四款的“文化财产之返还与归还”,即“以博物馆如果占有了可被证明为违反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关于禁示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的原则而进出口或转让的一件物品。或者,如果原有国要求返还并证明它属该国文化财产的一部分,如果法律允许的话,该博物馆应该以负责的态度采取步骤,协助将该物品返还原有国。在文化财产返还原有国的情况下,博物馆应本着开诚布公的态度,以科学与专业原则为依据(在政治或政府一级参与之前)准备开展对话,探讨拟定双边或多边合作计划的可能性。”

1907年法国汉学家沙畹摄“昭陵六骏”(图片和图说均来源自网络)

在美国法律中,“盗窃不转移所有权”一直是普通法律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在1969年“门泽尔诉李斯特案”中,法院认为纳粹组织对文化财产的盗窃行为不能转移所有权,被盗文化财产应返还原所有人。1989年“塞浦路斯东正教会诉戈德伯格案”中,法院同样判决原属于塞浦路斯东正教会的被劫掠文化财产应当返还。这两个判例都说明了,对被盗文化财产的转移、进出口和交易,并不能改变文化财产的所有权;而且,文化财产的购买者应当尽最大的善意,尽可能对文化财产的产地、来源和交易情况进行核实。

同时,我们发现美国博物馆界正在通过伦理守则规范收藏行为,加强对文化财产原产国和原所有人权利的保护。比如,美国博物馆协会《博物馆伦理守则》规定,博物馆必须“合法、无法律负担地”持有收藏品;美国博物馆协会所颁布的《考古材料与古代艺术品获取指南》中明确指出,对于1970年之前收藏的艺术品,除非能够证明是通过“适当的现代手段”发现的,否则博物馆不得收藏。博物馆应以尊重和努力的态度解决和处理对于文物和考古材料所有权的争端。无论是基于伦理还是法律上的考虑,都应按个别情况商议处理。博物馆亦应设法通过自愿商议或第三方介入的方式解决索赔问题。显然,美国的所有博物馆都应遵守美国博物馆协会所颁布的上述要求。

“昭陵六骏”中流失美国的“两骏”之一——飒露紫。

据此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不应该以购买的方式征集六骏中的“二骏”,并且“二骏”是被破坏后运出我国,破坏程度已相当严重,外观残破分裂,很明显是非科学性发掘,涉及到蓄意破坏和损坏。根据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十三日由袁世凯总统颁布的总统令《严禁私自售运古物令》,“凡国家之所留贻,社会之所珍护,非第供考古之研究,实关于国粹之保存……其京外商民如有嗜利私售情事,尤应严重取缔,并由各地方官实行禁止,以防散佚。”昭陵二骏在没有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是不得进行出口交易的。而即使明知这一点,宾大博物馆还是持放任的态度购买“二骏”。据此,我们可以要求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与我方探讨拟定双边合作计划的可能性,以促成六骏的统一。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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