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现“穿山甲公主”:常年野味不断 补到流鼻血

2017-02-13 10:41:56 来源: 深圳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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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扒了扒其微博,发现猫头鹰也在其“消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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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南都记者在查阅“绽放的多多”的微博发现,其微博中上述有关穿山甲的微博图片已经被删除。

据新京报报道,新京报记者已将这一情况反映至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今晚18时左右,该官微回复记者称,目前广东省林业厅已介入调查此事。

吃穿山甲会有什么罪

穿山甲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如果食用的是野生穿山甲,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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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市场山人工饲养的并允许出售的,则不会追究法律责任。

采写/南都记者邹晨辉 (资料来源:第一聚焦新京报)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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