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下半年全面推开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2017-07-26 08:10:35 来源: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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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也有了十足的进步,遍布城乡的医疗卫生机构已覆盖每个角落。“在我们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只要有人的地方,我们通过多种方式,都力争把医生和医疗服务送到百姓身边。”姚建红说,反过来讲,医疗服务体系有进步了,老百姓就更愿意去医院。2008年全国诊疗量是49亿人次,截至2016年底上升到79亿多人次,增长速度超过60%。基本医保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为实现人人病有所医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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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北京一家老字号药店内,前来购买药品的市民络绎不绝。中新社发 李慧思 摄

此外,大病保险从无到有,夯实了基本医保制度。2012年,我国开始试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到2016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实现全覆盖。2016年,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救助对象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逐步拓展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我国在医疗保障领域的成就获得了国际广泛认可。世界银行、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指出,我国在实现全民健康覆盖方面迅速迈进,医改成就举世瞩目。

成果 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得到遏制

医疗费用增长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5年来,我国在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从公立医院平均收入总额增长率看,医疗机构收入增幅2012年为24.0%,2013年为15.7%,2014年15.3%,2015年为13.4%,2016年预计控制在10%左右,全国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同时,公立医院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增长幅度呈下降趋势。

这与政府对医疗卫生投入持续增长,卫生总费用结构不断优化是分不开的。2016年,全国财政医疗卫生支出1.32万亿元,比2015年增长10%,是医改启动前的4.1倍。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连续下降,个人负担逐年减轻,2012年为34.34%,2013年为33.88%,2014年为31.99%,2015年为29.27%,2016年初步估算为28.93%。目前已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倡导的全民健康覆盖目标,即中低收入国家居民个人卫生支出比例不超过30%。

姚建红表示,经过几年改革,中国药品监管体系有很大进步,药品价格虚高的情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整个医疗服务费用得到优化,此外,药品得到合理的规范和使用。

据了解,目前青海、北京、广东、山西、山东、河北、陕西等省份都出台了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的相应措施。今年,各省(区、市)设定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并定期公布各省(区、市)主要监测指标排序情况。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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