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炒猪”行为

2019-07-12 16:13:02 来源: 中国新闻网

0浏览 评论0

中新网7月12日电 据农业农村部网站消息,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下发通知指出,近期,有一批专业“炒猪”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户)丢弃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疫情的舆论,再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炒猪”活动。通知要求,各地要提高警惕,积极防范,一旦发现上述“炒猪”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资料图:民众在菜市场购买猪肉。<a target=

资料图:民众在菜市场购买猪肉。中新社记者 张远 摄

通知称,近期,有一批专业“炒猪”团伙通过先向养殖场(户)丢弃死猪,然后制造和传播养殖场(户)发生疫情的舆论,再大幅压低价格买猪等方式从事“炒猪”活动。

上述“炒猪”行为涉嫌妨害动物防疫,严重影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正常开展,严重破坏生猪生产秩序,严重损害养殖者合法权益。为有力打击、有效防范上述“炒猪”行为,切实保障生猪养殖业生产安全,农业农村部就有关事项做出如下通知:

一是强化疫情排查,规范做好病死猪处置。各地要加大对运输、丢弃病死猪等行为的排查力度,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按程序报告和处理,并对周边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各地对于被丢弃病死猪的养殖场(户),要在一定时期内对存栏生猪做好重点监测,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疫情,要及时规范处置。

二是加强联防联控,严厉打击“炒猪”行为。各地要提高警惕,积极防范,一旦发现上述“炒猪”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本地区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对打击和防范“炒猪”行为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形成多部门工作合力。要强化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公安机关。发现涉黑涉恶线索的,及时向当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形成社会共治合力。各地要加大对打击“炒猪”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声势。要动员鼓励媒体、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等渠道,举报有关“炒猪”线索。要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养殖场(户)共同防范、及时举报“炒猪”行为,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黄如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