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

2020-01-13 17:23:27 来源: 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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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在固化延续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今后,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每年不少于1次。这是我市日前出台的《石狮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明确的。

据悉,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旁听庭审活动是学法用法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和形式。同时,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也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和《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工作机制,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开展生动的以案释法,将有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我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全面推进我市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举措。

《意见》明确,旁听对象为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领导干部,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可采用网上观看庭审视频或到法院现场旁听等形式,以网上观看庭审视频为主。旁听庭审案件主要选择石狮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社会影响较大、且对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深刻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意义的案件。主要包括:行政诉讼案件、非诉执行听证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渎职侵权刑事案件、较典型的贪污贿赂刑事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行政复议案件等。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行政案件,相关部门可与市法院共同协商组织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或同类案件,必须集中现场旁听或在线观看。

《意见》要求,各部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步骤,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日常工作。要结合实际建立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制定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计划,把旁听庭审活动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的重要形式,计入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学时学分;创新旁听庭审活动的形式,扩大覆盖范围,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律进机关(单位)、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密切结合,增强法治教育效果。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改进行政应诉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把旁听庭审与行政应诉工作有机结合,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记者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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