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安全距离三车相撞,一名司机被困车内

2021-11-12 18:03:09 来源: 扬子晚报

0浏览 评论0

扬子晚报网11月12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行车过程中,驾驶员要随时注意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跟车太近,万一前车有突发状况,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11月9日晚上7点48分,在南京江宁正方中路上,发生了一起三货车追尾的交通事故,且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后,指派执勤民警迅速赶往事故地点。

图为轻型货车驾驶室变形司机被困。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看到三车连撞,中间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室因受前后夹击,在猛烈碰撞下已严重变形,驾驶员被困车内无法脱困。而该车车窗玻璃、保险杠等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执勤民警迅速联系消防队员,进行紧急救援。

消防员到达现场后,利用专业救援工具,对驾驶室进行破拆、扩大空间。经过救援,被困司机被成功救出,并移交给医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随后,民警对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当晚,司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正方中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机场高速路段时,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碰撞到李某驾驶的轻型厢式货车,导致该轻型厢式货车失控,撞到前方王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造成李某受伤,以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

在该起事故中,司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因此,民警认定司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他两名当事人无责任。

交警在此提醒:货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自重较重,导致车辆惯性大,造成制动距离较长,遇到紧急情况时不易控制。因此,驾驶人在驾车途中要控制安全车速,与前方车辆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在车辆多、通行缓慢路段需谨慎驾驶,避免跟车过近发生追尾事故。

校对 苏云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