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城城管推行“有温度的执法” 共涉及66项违法行为

2021-11-18 15:11:06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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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店外店经营的,可以不予处罚。11月1日起,鲤城区城市管理局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即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让市民群众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擅自店外经营或者店外放置、吊挂、晾晒有碍市容物品,初次违法,经执法队员纠正后立即移入店内经营或清理干净店外放置、吊挂、晾晒物品,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这只是其中的一项。“三张清单”共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66项违法行为,其中不予行政处罚41项、从轻行政处罚22项、减轻行政处罚3项。

记者注意到,“三张清单”不仅对违法行为具体化,还明确了适用条件、自由裁量处罚幅度、法定依据、配套监管措施等事项。

鲤城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6月,泉州市开展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点工作,先行在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7支综合执法队伍中进行试点,此举旨在贯彻落实住建部倡导的城市管理工作法——“721工作法”,即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为此,他们制定了“三张清单”。

“三张清单”中,不予行政处罚清单针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则针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此次列入清单的事项,大多是城市管理领域中与市民群众关系密切的违法行为,如未即时清除宠物粪便、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等行为。”该负责人说,城市管理工作要以服务为主,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严格规范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相结合,提升城市管理效能。

据介绍,今年以来,鲤城区持续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监管,针对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夜市大排档、渣土车运输材料“滴洒漏”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城区环境得到优化和提升。截至目前,已处置市容市貌环境违法案件462宗,处罚金额近20万元。(记者王金植 通讯员林滢 黄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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