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失控冲撞警车发泄 男子因寻衅滋事获刑七个月

2021-11-30 09:03:59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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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1月29日讯(记者 刘浏)男子驾车撞向警车,同时嘴里喊着:“我故意撞的,我的车被你们扣了,不想呆在外面了,我想进去(看守所)!”这是怎么回事?如东一名车主王某某因为超载被罚还和家人吵架,一时冲动酿成大错。

王某某以个体运输为生。这天,他驾驶自己贷款购买的轻型厢式货车行驶至如东县新店查报站。经过工作人员查验,王某某的车严重超载,工作人员遂采取了扣留机动车及货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回家后,王某某想到自己身上仅余260元,还背负着巨额购车贷款,顿时心中抑郁,便跟妻子说不想要车了。第二天上午,妻子提出让王某某主动去缴纳罚款并将货车领回。王某某不同意妻子的说法,夫妻二人发生争吵。当得知妻子无法陪同自己去如东新店查报站取回身份证等物品时,王某某一气之下摔了茶杯,拿起妻子的车钥匙便开车出门了。

开着车的王某某朝着如东新店查报站方向驶去,路上对妻子、亲戚、朋友陆续打来的电话一律拒接,“我当时太恼火了,觉得他们都在逼我……”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王某某这么说道。

快到新店查报站时,王某某看到了停放在路边的警车,“我当时脑子很混乱,没怎么细想就直接撞上去了。”根据现场监控和调取的行车记录仪的视频显示,王某某驾驶的汽车并未减速,以五六十码的速度径直行驶,其间一直狂按喇叭,最终撞向了警车。

经过民警现场疏导,王某某在情绪稳定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因一时失控而作出了冲撞警车行为的经过。冷静后的王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了警车的损失。最终,王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检察官介绍,寻衅滋事罪是扰乱社会秩序类犯罪,根据法律规定,为发泄情绪,任意毁损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应予立案追诉。本案中王某某因与妻子发生口角,为了发泄气愤,驾车冲撞警车,造成警车3370元的损失,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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