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德扑”招揽赌客在APP上赌博 9人非法获利300余万元被判刑

2021-12-17 16:53:53 来源: 扬子晚报

0浏览 评论0

近年来,网络赌博犯罪多发、手段花样翻新,犯罪分子通过搭建网络赌博平台,打着网络游戏、虚拟币等“幌子”接受投注,吸引群众参与赌博。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典型案例,常州市天宁区检察院办理的唐某某等9人开设赌场案入选。

一伙人利欲熏心,通过一款“德扑圈”App软件的分组功能建立了“云巅俱乐部”,招揽赌客利用该款软体在俱乐部内以德州扑克的形式进行赌博……检察机关列出多条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同时积极释法说理,其中8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这一典型案例直观反映了新型开设赌场犯罪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准确认定相关犯罪事实、精准适用法律、依法惩治开设赌场犯罪的努力。

“德扑圈”App是一款网络德州扑克软件。赌客可以与其他赌客对赌,也可以与系统对赌,唐某某等人用联盟币(该应用软件中的“虚拟币”)为赌客结算,1个联盟币对应1元人民币,赌客充值到客服提供的微信或支付宝,客服就会在赌客俱乐部账户内增加相应的联盟币数量。赌博结束后赌客可以找客服提现,把联盟币转化成真实钱款。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云巅俱乐部”共接受赌客赌资697万余元,唐某某等9人非法获利300万余元。

办案过程中,天宁区检察院引导侦查机关调查赃款去向、厘清款项性质,查封房产2套、扣押汽车1辆、冻结银行账户资金50余万元,积极敦促被告人退赃。天宁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1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开设赌场罪分别判处唐某某等9人四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相应的罚金。该案经二审审理,判决已生效。

该案中,被告人利用网络棋牌游戏应用,通过线下兑换虚拟币,实施开设赌场犯罪,对于该种行为,要透过现象看实质,从游戏过程中是否有资金、实物兑换,是否有抽头渔利行为等来准确认定是娱乐还是赌博。对于以游戏为名,通过缴纳报名费或者现金换取筹码参加游戏的形式,赢取筹码后能够兑换现金、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财物的,其实质是赌博违法犯罪,也必将被法律所严惩。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