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通讯!福建省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2023-01-10 08:06:55 来源: 福州晚报


(资料图)

闽提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涉及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记者9日获悉,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对全省参保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定期待遇进行统一调整提高。

此次调整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待遇(不含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待遇资格的工伤人员,以及取得按月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资格的人员,执行时间从2022年1月起开始。

调整后,福建省工伤保险三项定期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其中,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标准为:一级伤残增加345元、二级伤残增加329元、三级伤残增加323元、四级伤残增加319元。根据以上定额调整后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如其伤残津贴仍低于2994元/月的,按照2994元/月的标准予以发放。

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2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20元。

生活护理费按照工伤人员护理依赖程度,月调整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增加200元,增加后低于3795元/月的,按照3795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60元,增加后低于3036元/月的,按照3036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增加120元,增加后低于2277元/月的,按照2277元/月的标准发放。(记者 李晖)

标签: 工伤保险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福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再上调

福建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再上调

福建对全省参保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等三项定期待遇进行统一上调。更多

2022-12-30 15:51:58

省总工会向快递企业发出提示函 快递员工伤保险等

省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近日向全省各快递企业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督促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工...更多

2022-04-04 07:41:26

福建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3月15日,福建省人社厅发布《福建省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求,落...更多

2022-03-21 09:56:30
厦门市工伤保险政策有新变化 将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

厦门市工伤保险政策有新变化 将实行动态实名制管

昨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自2022年元旦起,因省级统筹,厦门市工伤保险政策有新变化。市人社局...更多

2021-12-22 08:47:07
福建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上调 三项待遇水平大幅提高

福建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上调 三项待遇水平大幅提

近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知》...更多

2021-11-26 10: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