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菜品仍需收双份打包费 这样的打包费算合理吗?

2021-10-12 10:03:48 来源: 闽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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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时你注意过打包费数额吗?前段时间,一阵以“外卖打包费”为话题中心的网络讨论再次冲上社交媒体热搜榜,在网友留言中不乏出现对莫名打包费的“强烈控诉”:“买个馒头打包费2元”“选择辣度也加收打包费”“买一袋带提手的大米也需付打包费”……这个平时被忽视的收费项目,名目看似合理,但到底该不该存在?这般定价又是否合理呢?

打包费=必收项?

“打包费一般是1到2元,跟在店里打包收取餐盒费差不多。”市民吴女士表示,这样的打包费还算合理,愿意接受。

“点烧烤就不一样了。”大学城通鑫公寓学生林超然有不同的看法,“烧烤打包费按串收取,一串两毛到四毛不等,其实送到的时候都放在同一个餐盒里,一顿点下来打包费可不止2块钱。” 他说在学校很少点外卖,更多时候还是下楼到学生街堂食。

“偶尔犯犯懒会在周末点个早餐。”一旁的舍友吴苏哲补充道,“下楼买个早餐可能差不多7元,点个外卖加上打包费和配送费,这一顿早餐又超过了10元。”

记者打开外卖平台,随机进入一家麻辣烫商户页面尝试模拟点单。果不其然,每加一份菜品打包费就增加0.2元,相同菜品再点一份甚至仍需再加0.2元打包费,点得越多,打包费越贵,且这部分费用默认计入总额,消费者无法取消或选择其他打包方式。

“餐饮商家收取打包费、餐盒费、包装费等并不违法,但一定要注意价格公道。如果高额收取包装费或是收取不实包装费,则会违反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涉嫌变相强制消费。” 记者据此事咨询了福建南州律师事务所徐林标律师,他指出,“商家在收取打包费时,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明确告知打包费用,并提供可选择的打包方案,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打包方式,不得变相强制。”

打包费=摊成本?

“很多时候我们会把商品价格分摊到包装上,原本2块钱的东西,标价1块钱,在打包费上再设置个1块钱,消费者看到单价低了,自然容易下单。”曾从事餐饮业的小蔡向记者道出了这个行业内公开的秘密,“外卖平台每单都要抽点,而且还不低。做生意的谁都想多走走量,这样的方法屡试不爽。”

“外卖平台抽点应该挺高的,我直接在微信上跟老板点单更便宜,他也会帮你送到家。”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他加了经常光顾的某家鸡排店老板的微信,不通过外卖平台点单算下来能便宜个一两元。

记者对比了外卖平台及鸡排店老板朋友圈的价目表,商品单价相差不大,差就差在平台每份多收的0.5元打包费。

如此将成本分摊至消费者身上,巧用“打包费”名目是否合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指出,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或者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徐林标律师补充道,“经营者也不得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商品或者服务,或者对其提高收费标准。”

打包费=待监管!

如今,无论是“宅家夜宵”还是“办公室下午茶”,外卖已经越来越普遍,这也意味着不合理的打包费存在于“社会人”周边已久。这个“不看不知道,看了吓一跳”的收费项目,的确亟待规范。

“点外卖就是为了方便,我们用金钱买时间,该给商家的利润肯定还是要给的。”采访中,大多数市民对点外卖时收取的合理打包费并无反对意见,但均强调了合理与适量。

徐林标律师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之规定。”他建议消费者在遇到不合理打包费时,可选择12315等进行维权与投诉。

有关专家也均认为,商家可以收取包装费,但不应大幅超过餐盒成本。除此以外,还应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供可选的打包方案。而针对如何规范外卖包装收费,因其涉及消费者、外卖平台和商家等多方利益,还需有关部门认真思考、适时出手监管。( ☉本报记者 李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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