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市场主体年报 公示工作启动

2017-02-23 15:10:28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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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今年的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全面启动, 2016年12月31日之前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均要进行年报公示,据统计,此次年报公示工作共涉及全区各类市场主体1.4万多户。

据了解,台商区的各类市场主体应当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2016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6月30日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自动关闭。

与往年不同,今年年报公示内容除了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存续状态、出资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党建情况等市场主体基本信息外,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年报内容中还增加了社保和统计事项。社保事项包括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本期实际缴费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其中,参保险种类型、单位参保人数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其余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统计事项包括主营业务活动、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分支机构不填报)、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仅分支机构填报)。其中,主营业务活动、分支机构隶属母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女性从业人员、企业控股情况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台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逾期不报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并将受到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由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为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6月30日之前顺利完成年报信息公示工作,广大经营者可错开年报高峰期,尽量提前进行年报,以免对自身的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后果。(记者郭慧杰 陈桂生 通讯员陈银江 苏桦蓉)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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