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委通报省委巡视整改情况 反思骆国清黄南康案

2015-11-25 17:35:26 来源: 今日泉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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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关于“一些单位用公款购买购物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抓好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查处。针对反馈的南安市体育学校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严肃查处了南安市体育学校校长杨再发私设小金库,并从中套取现金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学校教职工各类补贴、报支餐费等问题,给予南安市体育学校校长杨再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总务处主任陈新友记过处分、总务处副主任戴培春撤职处分。针对反馈的柳城街道象山社区居委会书记黄东星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给予黄东星等3人党政纪处分。

②强化监督检查。抓住各个关键节点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组织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管和审计监督。严肃处理监督检查、专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对群众举报、职能部门移送的问题和线索快查快办。同时,结合查处的个别学校、村(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加强案后整改,进一步规范教育系统和村级组织执行财经纪律制度。

15、关于“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反映比较突出。巡视谈话中,大多数人都反映市直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出现推诿扯皮,甚至吃拿卡要等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严肃问题查办。严肃查办市投资审计中心原负责人潘琼英利用负责审核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职便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案件,给予潘琼英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②深化效能建设。组织开展“比落地、比促销、比服务、看实效”活动和“正风气、强素质、提效能、促发展”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行动、“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不尽职、不尽责、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市效能机构共开展各类督查21轮,发出通报16份,效能督查快报11份,反馈函47份,辞退处理4人次,效能问责49人次,受理投诉12件,办结12件。

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行政权力清单、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率先开展房产、土地、企业注册、工程建设等四大审批链条梳理,精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行政权力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率分别达4.6%和17.5%。

(三)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6、关于“个别领导未能如实填报个人房产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巡视组查核的对象为处级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由泉州市委组织部或省委组织部负责,我市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巡视反馈问题的调查工作,并配合上级做好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整改工作。为避免出现类似问题,我市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①在配合泉州市委组织部开展处级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时,严格按照泉州市委组织部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填报要求的说明,让每位填报对象都全面了解填报要求,如实填报。

②住建部门积极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建设工作,为房产信息查核工作打好基础。

③立足我市实际,举一反三制定出台《关于南安市科级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个人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组织全市所有科级干部和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进行填报,建立科级干部和市管副科级后备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信息数据库。对个人有关事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的领导干部,要求其按规定限期补报或重新填报。

17、关于“个别市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子女安排工作”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配合泉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就个别领导存在的问题的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对我市近3年来的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违规招录聘和违规进人现象。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工作的通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做好招录聘方案的核准备案等工作,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工作管理,确保招录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科学性。

18、关于“省委巡视五组巡视泉州市时,指出泉州市存在土地出让金欠缴、企业违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土地闲置、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等五个方面问题,南安市在本市范围内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等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①省委巡视五组反馈我市土地出让违规问题包括土地出让金欠缴、企业违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土地闲置、变相减免土地出让金、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等五个方面62个项目,截至10月10日,已整改完成项目59个,海联创业园、海峡科技生态城、石井港区等3个企业违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正在沟通协调中。

②严肃查处泛华大酒店违反规划超容积率违规建设、明超大酒店违规调整容积率案件,严肃对时任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泉胜、规划建设局局长林峰、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中队长吴忠贤等3人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作出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给予时任行政执法局局长陈金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行政执法局副局长陈建军、时任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黄宝棋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行政执法局直属中队批后跟踪组副组长(主持工作)、执法综合科科长黄哲聪记过处分,行政执法局局长林招鹏、执法综合科科长黄艳宏、执法综合科科员尤锦宗效能告诫。

[责任编辑:卢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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