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拟开展股权激励改革试点
2016-05-11 09:17:42 来源: 福州日报
0浏览 评论0条
日前印发的《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全面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积极开展股权激励改革试点。
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以福州、厦门、泉州3个国家高新区为核心,以福州、厦门2个国家级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为重点,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和高端产业发展,辐射带动闽东南沿海各区域高新技术产业联动发展,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其中,福州片区围绕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国家级新区,将以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技术转移、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在VR产业、光电显示、装备制造、生物技术等领域,打造建成一批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在两岸深度融合发展、协同创新和创新生态环境等方面提供样板。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5850亿元,培育形成年产值超100亿元的企业20家以上,力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到800个、240个、500个。
(记者 朱毓松)
[责任编辑:黄如萍]
相关阅读
- (2016-02-16)福建省9区县将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为全国首批
- (2016-04-07)福建省将借鉴中关村创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 (2016-06-22)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怎么建?三个样板各具特色
- (2016-09-04)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七大任务绘就创新蓝图
- (2016-09-06)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揭牌 万钢尤权出席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