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一家三口监狱团聚 等待他们的还有这7个马仔
2016-06-16 10:53:28 来源: 凤凰资讯
0浏览 评论0条
李春城受审
“四川帮”
周永康“四川帮”成员李春城的落马,现在看来是查处周永康系列案件的起点。从李春城落马后,四川官场震荡,郭永祥、李崇禧、谭力等人纷纷落马。
湖北咸宁中院于2015年10月12日公开宣判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受贿、滥用职权案。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12年,李春城利用其担任成都市副市长、泸州市委书记、成都市市长、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利,直接或者通过其妻等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3979.8万元。
2001年9月至2011年7月,李春城在担任成都市市长、成都市委书记期间,违规为特定关系人在经营活动中提供帮助,造成公共财产损失57282.5万元。
李春城还违规使用财政资金造成公共财产损失300万元。
法庭决定对李春城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崇禧受审
2015年11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受贿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至2012年2月,被告人李崇禧利用其担任中共四川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四川园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国有土地合作开发权、当选省政协常委、催要工程款等事项提供帮助。2006年5月至2012年8月,李崇禧直接或者通过其妻李明玉(另案处理)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1070.34773万元、美元5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1109.63213万元。
法院认定被告人李崇禧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对李崇禧受贿财物予以追缴,作案工具录音笔一支予以没收,一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