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城皆在周永康与令计划两大案中出现 有"互利"关系
2016-07-05 21:56:39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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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城
在令计划案庭审中,法庭认为,令计划为李春城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谷丽萍收受李春城给予的欧元折合人民币89万余元。
在周永康案庭审中,法庭通过出示李春城等人证言、司法检验报告等,证实周永康滥用职权,要求蒋洁敏、李春城为周滨、周锋、周元青、何燕、曹永正等人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帮助,使上述人员非法获利21.36亿余元,造成经济损失14.86亿余元。
2015年4月23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李春城案,咸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显示,李春城担任成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成都市委书记期间,在周永康(另案处理)的授意下,违反相关规定,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李春城是谁?
他曾任共青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委书记,哈尔滨市副市长,成都市副市长、市长,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四川省委副书记等职。
他曾在成都市长任上当选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2002年到2007年),到十七届,他既不是中央委员也不是中央候补委员,2012年11月14日,当选十八届中央委员。
他是十八大后第一个落马的省部级官员。2012年12月6日,中纪委官网发布消息,时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被查,这距他当选十八届中央委员仅仅只有21天时间。
当时,拿下李春城被视为十八大后打响反腐战役的第一枪,也有媒体评论称,这是要查周永康的“第一步棋”。
2014年4月29日,中纪委发布李春城被“双开”的通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春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2014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春城等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春城等开除党籍的处分。
2015年10月12日,李春城因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法院认为,李春城具有自首、重大立功及悔罪情节,依法予以减轻处罚。最后陈述时,李春城表示:人生没有办法重来,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后来,据媒体报道,李春城主动交代,检举周永康立功。
“政事儿”注意到,周永康曾在1999年到2002年期间任职四川省委书记,期间,李春城先任职省会城市成都副市长,后经过短暂的泸州市委书记过渡,回成都后任市长,晋升为副省级官员。
2016年全国两会,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表示,四川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周永康长期插手四川事务造成的恶劣影响,四川的政治生态前些年出了一些问题,这几年干部队伍也集中爆发出一些违法违纪案件。其中,王东明所言违纪违法干部队伍也应该包括李春城。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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