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文学奖诗人柳忠秧诉方方胜诉 方方:批评权利在哪

2016-07-06 22:40:45 来源: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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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记者徐萧7月6日报道,2016年4月15日,诗人柳忠秧诉湖北省作协主席、作家方方名誉侵权一案,随着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方方上诉、维持原判,似已尘埃落定。

方方

但就在7月5日下午,方方发布长微博称,收到广州法院执行庭的电话,要求她履行法院判决,否则就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全称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失信者黑名单)。方方向律师咨询,一旦被纳入这个黑名单,那么意味着她将“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连动车的一等座也不能坐,不能高消费”。

对于可能面临的严厉惩罚,方方感到愕然,于是微博公开致信广东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诘问“作为公民,我的批评权利在哪里?”

“虽无奈,但在努力执行判决结果”

广州法院两审的判决结果有四条:1、删除相关微博;2、在其微博公开道歉;3、赔偿柳忠秧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4、承担诉讼费用500元。

对此,方方告诉记者,虽然不服,但是她仍在一面申请再审,一面履行判决结果。对于最后两条,已经一次性支付。

“关于公开道歉一条,这个不是方方的问题。判决书上写有如果不执行道歉,则由法院在报纸上刊登判决书,费用由方方承担,这是另外一个选项。而方方已经明确表态不道歉了,也就是选择了法院刊登判决书,但是法院到目前没有刊登,所以实际上这也不是方方没有执行判决。”方方的代理律师王嵘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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