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对辱国的香港议员,怎能心慈手软?

2016-11-04 17:10:26 来源: 侠客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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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不排除人大就此事作出司法解释的可能。此次宣誓中出现的风波,此前没有先例,是“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也与“一国两制”的基本架构息息相关。此前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就指出,宣誓事件涉及中央权威以及“一国两制”的正确性,属于中央政府应当依法处理的与主权问题相关的"重大决定事项";根据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通过解释基本法解决问题。

我们看到,已经有很多港人作出了此种呼吁。比如,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释法事在必行,且在法院未有判决前释法最为理想;特区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也表示,分裂国家和“香港独立”都是严重问题,释法可以接受及理解。如果全国人大听进去这些呼声、据此了解港人民意的话,提前对此进行司法解释也不是让人多么惊讶的事情。

6、侠客岛:香港一直以法治社会的标签为荣。发生这样的事,对香港社会会有怎样的影响?

湖海:法治社会,最强调的是准绳和规则。这两人不遵守宣誓规则在先,其背后是不认可基本法、不认可宣誓条例,心口不一,这本身就是犯了大忌,也是对选民的背叛和不负责任。这是其一。

其二,法治社会,最重要的追求是共识。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爱国爱港是不可分的。这两个人的行为,实际上背叛的是整个香港社会对国家认同的共识。

第三,我们说遵循法治原则,法是什么法?首先是基本法。而基本法的最终解释权,在全国人大手里。因此,在香港的宪政架构中,无论全国人大是否就此事释法,都是合情合理的。这两人、以及一些泛民主派,无论是对基本法还是对释法都有很明显的抵触,或者阳奉阴违心口不一的做法,这本身就违背了法治社会的精神。

很多港人认为,凭什么要给这两个人一个重新宣誓的机会?他们已经在宣誓中表明了政治态度,难道指望他们一夜之间扭转自己的态度?还是说让他们违心地遵循宣誓规则,之后再用实际行动去当铁杆的反对派?

这两个人的行为,从市场经济角度说,是违背了契约精神。从政治角度,每个参选的议员候选人,都需要认同基本法才能参选,这些都是事先书面签字表示认可了的;选举完了又背叛基本法、侮辱国家、不认同基本法派生出来的机制,这表面上虽然是形式的、程序的东西,实质上是没有经得起精神检阅,是真正对法治和契约的背叛。

采写/公子无忌

[责任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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