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肛门"作者柴会群诉王志安名誉侵权案被驳回 被告胜

2017-01-04 16:58:38 来源: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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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夜间,央视记者王志安通过社交媒体表示,涉及《南方周末》记者柴会群的名誉侵权案的一审判决已经“尘埃落定”。“法院驳回了柴会群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志安说,这份判决,是对争议七年的缝肛门事件正式盖棺论定。所谓的助产士出于报复将产妇的肛门缝住不是事实,柴会群关于缝肛门的报道,“未能如实反映事实真相”。也是对四年前的走廊医生事件进行了司法认定。柴会群的系列报道是虚假的。兰越峰不是什么反体制的英雄,而是一起普通员工和单位之间的利益纠纷。

2010年7月23日深圳一名孕妇在凤凰医院顺产下男婴后,被丈夫发现肛门处被缝线了。助产士称是免费为其做了痔疮手术,但其丈夫陈先生怀疑助产士因索要红包不成伺机报复。凤凰医院院长则表示,肛门肯定没有被缝上,并非医疗事故。由于助产士和产妇属各执一词,这一事件也被媒体称为暂无结果的“缝肛”事件。

后经央视《新闻调查》深入调查发现:这是一则假新闻,产妇肛门并未被缝,而是对产后痔疮的紧急止血处理。伪造夸大这则假新闻“缝肛事件”的柴会群与肖友若事后接受央视记者采访,也承认自己为了博取公众眼球,赚取点击率,在未充分调查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凭患者单方面的说辞和自己的推测,撰文写出了这则影响广泛的“缝肛门事件”。

2014年11月,柴会群认为中国医师协会及其法务部主任邓利强、央视记者王志安等的公开言论侵害其名誉权,“对客观事实存在歪曲、虚构,对原告进行诽谤和侮辱”,向法院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南周记者柴会群

以下为王志安微博原文:

2015年1月12日,本案第一次开庭,“走廊医生”兰越峰也出现在法庭。第二天,兰越峰到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十万元。

那一年春节前后,我父亲病危住进ICU,我星夜赶回家里照顾老人。病床前收到单位来电,陈晓兰和卓小琴到央视纪委举报我,说我的节目《难以缝合的伤口》是虚假新闻。

一时间,山雨欲来,黑云压城,形单影只的我遭遇十面埋伏!

王志安

但是,我没有怕!

因为我知道,我的报道经得起法律的审视。我还知道,虽然有一众人等彼此呼应,联手出击,但他们其实内心怯懦,不敢和我正面较量。

兰越峰起诉我的理由,是新闻调查《走廊医生》节目播出后我在微博上的几条言论,而柴会群起诉我的理由更加可笑,是中国医师协会转载了一篇批评他的文章,署名为王志安。其实柴会群早就知道文章的作者并不是我,因为真实作者烧伤超人阿宝在新浪微博发表文章后的一小时,柴会群就曾经转发过。

这一系列针对我的诉讼和举报目的很明确,柴会群是著名的缝肛门事件的核心报道者,是走廊医生事件的首先报道者,这两起新闻均在全国引起广泛的舆论关注,而我在央视《新闻调查》的节目,却颠覆了柴会群的报道结论。

庭审中,我并没有在文章是不是我写的问题上浪费精力。

我的诉讼策略很明确,不管这篇文章是不是王志安所写,它都不涉及侵权。因为,柴会群关于缝肛门事件和走廊医生的报道,根本就是虚假新闻。对虚假新闻的批评,是正常的舆论监督。由此,一起围绕名誉权的诉讼,演变成了柴会群系列报道是否属实的法庭战。这场精彩的法律攻防,持续了整整27个月。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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