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新一批河长名单公布

2017-03-24 10:30:42 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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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起,福建全面推行河长制。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办公室近期陆续挂牌运作。

据了解,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统筹协调;坚持问题导向,属地管理;坚持强化监督,全员参与”为基本原则;有“严格落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四项基本任务。

根据《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要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做到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流保护管理机制。

近日,省水利厅向社会公告新一批河长名单。(记者 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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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福建省的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办公室近期陆续挂牌运作,四级河长均已走马上任。在省级层面:于伟国省长任总河长,张志南常务副省长、洪捷序副省长、黄琪玉副省长任副总河长。

市级层面,龙岩由龙岩市委书记林国耀担任第一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林兴禄担任总河长。而除龙岩外,其他设区市均由市长担任河长,常务副市长或副市长担任副河长。

此外,经过多个设区市的闽江、九龙江以及敖江,分别由张志南常务副省长、洪捷序副省长、黄琪玉副省长担任省级河长。(海峡都市报记者 刘世泉)

[责任编辑:黄如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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