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陷以房养老骗局 子女:报警5次 派出所只认房本

2017-08-12 17:02:43 来源: 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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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被贱卖,人被赶

2016年10月16日,周日。张雪飞照例带女儿出门上课,丈夫也不在家。中午快11点时,她突然接到丈夫电话:“咱妈是不是把房卖了?有人过来搬家了。”

在小区的甬道里,张雪飞就看见了自家东西。家里,搬家公司的人正在打包,还有几个光头文身、戴着大金链子的壮汉。

“妈,你是不是把房卖了?”

“没卖。”

“没卖,那房产证呢?你赶紧拿出来看看。”

“房产证没在我手里。”

听到母亲李树达的回答,张雪飞心知不妙,马上报警。“人警察来了一看,对方拿着房产证呢,只能说那你们配合搬家吧。”

初冬的半夜,一家三代四口在西坝河附近租下一套40平米的一居室,总算有了栖身之所。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9月下旬起,多名参与“理财”的老人陆续失去房产,连人带东西被扔到大街上。直到最近媒体频繁曝光,“清户”仍未停止。

2017年7月22日,78岁的韩奶奶和老伴被“清户”。家里的物品由塑料布盖着,堆在楼下的过道上。韩奶奶告诉南方周末记者,这是附近施工的工人帮忙整理的。洗衣机、电冰箱、电视等值钱的东西,都没了。

其实自2016年5月起,就有多名老人的子女通过手机短信、银行转账记录等线索,无意中发现了父母的蹊跷。

子女们虽然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但大多意识到这极有可能是个骗局。他们对父母虽有怨责,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维权。

可多数老人的房子依然没保住。李树达、刘超美等多名老人的房产被出售、过户。按照老人签下的委托合同,龙某武等受托人,有权自行出售老人的房产,无需任何理由。且委托合同与老人、银主间的借款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即使老人不借钱,房子也能卖。

许多房子被以市值的五六成甚至更低价格出售。李树达的房子位于东北三环内的新源西里,56.98平米,成交价260万元;刘超美的房子位于西南五环外富锦嘉园,97.26平米,成交价260万元;高玉宜的房子位于东四环外的金蝉北里,80.95平米,成交价203万元;董岩的房子位于北三环边的知春里,72.9平米,市价600余万元,网签价仅1000元。

从买家的信息中,子女们还发现了一些可疑的关联。比如,李树达的房子卖给了李某航,李某航与龙某武为同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股东。高玉宜的房子卖给了刘某仙,房款的打款人是何某光——另一位老人的银主。

同时,房产的买受人之间也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比如,购买高玉宜房产的刘某仙,她的女儿某媛是刘超美家房产的买受人;而王奕龙家房产过户给了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逯某自称是某媛的男朋友。

子女们猜测,老人的房子被受托人低价卖到“自己人”手里。一旦再以市场价转手,就可获得高额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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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保卫战

阻止过户,是保住房子的最后一线希望。

董岩的儿子董方发现问题时,父母的房子已被核验了一个多月。彼时,董岩过世不久,在律师的建议下,董方马上到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状告自己的母亲、兄妹,同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房屋异议登记。

“幸亏当时的政策是,有异议登记就不能过户。就这么着,我们把房子摁住了。”董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办完手续的五六天后,母亲接到银主电话,要求撤销异议登记,“说明他们在过户了”。

咨询律师后,张培立刻到公证处声明撤销委托,并对撤销行为进行了公证。撤销委托后,受托人再去卖房就属于违法。

张培把自己的经验告诉其他老人后,拿着撤销公证书兴冲冲跑到海淀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希望为撤销委托行为备案。

没想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却以没有相关规定、没有先例为由,让她吃了闭门羹。“我找了卖房过户的各个窗口,要求把撤销委托的公证书放在他们那,他们都不同意。让我没事就过来查。”张培说。

于是,在望京与女儿同住的张培,每两三天就要去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以防房子被过户。北京城又大又堵车,从朝阳坐公交到海淀,单程要两个多小时。

2016年7月13日,张培陪王奕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权属,顺带查询自家房产时,被告知:你的房子已经被卖了,所有手续已经办完,只差最后一道过户手续。

当时,张培只随身携带了撤销委托公证书的复印件。工作人员看过后表示:公证书必须拿原件,要想阻止过户,明早九点一开门就来;如果过户的人赶在你前面,我们只能办理。

还好,张培第二天去得早。房子还在。

2017年8月3日,事情被曝光后,南方周末记者陪同一名老人到朝阳区不动产登记机构为撤销委托公证备案。

先后两批工作人员均告知,备案无法办理,“就没这项业务”。但在房产权属查询窗口,一名工作人员答复老人:可以带着委托公证原件或复印件、撤销委托公证原件和房主身份证前来备案。

张培的房子只是暂时保住了。当受托人不能出售房产时,银主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是具有强制执行条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关公证带来的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林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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