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设置井盖标识牌 组建24小时抢修队伍

2021-09-16 14:16:59 来源: 泉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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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开展中心城区井盖管理提升专项行动,将组建24小时抢修队伍及设立报修电话,当发现或者收到窨井设施存在井盖缺失、移位时,应当立即派人在现场设置警示或防护设施,并在2小时内复位或补齐井盖。

一盖一编号

此次专项行动的整治范围:鲤城、丰泽、泉州开发区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街道全境)、泉港区建成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整治内容:对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的供水、污水、雨水、燃气、电力、通信、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等各类地下管线窨井盖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提升,突出“重要区域、重点路段”,由主、次干道向城市支路、背街小巷等其他路段延伸。

此次专项行动,将按照“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的原则,各管线产权单位应健全井盖管理台账,包括井盖编号、设置地点、形状、尺寸、材质、投用日期、管线类型、产权单位、管养单位、责任人等信息,结合新建、改建情况及时更新档案信息;多个单位共用井盖的,应协商约定管养单位。建立井盖设施定期巡查制度,并及时对巡查、养护、维修等情况进行登记。

此外,为快速识别问题井盖的责任单位,各井盖管养单位应在井盖周边统一设置井盖标识牌,应包括井盖类别、编号和报修电话。各井盖管养单位必须在整治阶段全面落实井盖标识牌设置。

组建24小时抢修队伍

窨井权属单位和管养单位应当组建24小时抢修队伍及设立报修电话,当发现或者收到窨井设施存在井盖缺失、移位时,应当立即派人在现场设置警示或防护设施,并在2小时内复位或补齐井盖;当发现或者收到窨井设施存在井盖破损、井盖变形、井框断裂、检查井下陷或高出路面等影响通行安全时,应当立即派人在现场设置警示防护设施,24小时内完成设施更换、补缺或者修复;因作业条件限制无法在24小时内完成的,应当在3天内完成更换、补缺或者修复。若无法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由道路管养部门负责应急处置。市数字城管平台每月统计各窨井管养单位的及时修复情况,将不定期通报检察机关依法监督。

未及时抢修将被约谈

道路主管部门针对窨井权属单位或窨井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在检查井建设、维护或作业过程中存在违章作业、未按规范标准施工、未及时抢修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等情况,制订相应的通报、约谈、惩处措施。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建设、维护窨井设施导致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的,道路管理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手段封存井口,并进行行政处罚。

此外,我市还将创新井盖安全管理模式,结合新区建设、老旧片区改造将井盖智能化升级改造作为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实现井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提升井盖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记者王金植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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