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债务虚假诉讼罚款60万元并判刑!江苏法院案件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2021-12-01 12:02:46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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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惩戒规避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例,集中展现了人民法院面对逃避、对抗执行行为时积极主动、因案施策的经验做法,体现了执行干警灵活运用多种方式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的执行智慧。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的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例入选。

某银行分别诉丁某杨夫妇、庞某明夫妇欠款纠纷案,在案件审理期间,丁某杨等人串通各自亲属在法院保全前以各自房产为虚构的借款设定抵押并进行了公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了丁某杨夫妇、庞某明夫妇名下的两处房产,其亲属则以抵押权为由申请在拍卖价款中优先受偿。此外,其亲属以虚构的借款在异地起诉,并取得了生效判决,其持判决向执行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因抵押借贷存疑,工业园区法院向两案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就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等法律规定作出释明,各当事人仍坚称抵押借贷真实存在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后工业园区法院调查确认,所谓的借款在出借后经过20余次流转最终又回到了出借人处,借贷的事实并不成立。

工业园区法院对两案被执行人虚构债务、虚假抵押、虚假诉讼规避执行的行为做出了总计罚款60万元的决定,因虚假诉讼取得的判决亦被再审撤销。今年3月,苏州中院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本案根据联动机制实现快移、快侦、快诉和快审。移送起诉期间,被执行人丁某杨夫妇将其所涉全部债务履行完毕。

2021年4月,工业园区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分别判处各被执行人从拘役六个月(缓期执行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据介绍,2021年以来,全国法院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部署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并协调公安、检察等单位专题会商,对案件立案标准、证据采信、是否构罪等核心问题提前达成共识,充分凝聚打击拒执罪的工作合力,对拒执案件快移、快侦、快诉、快审,充分发挥了解决执行难的联动机制优势,彰显了打击拒执犯罪的决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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