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从事“校车”营运载18名学生 司机构成危险驾驶罪

2021-12-02 16:33:26 来源: 东南早报

0浏览 评论0

面包车准载7人,驾驶员姚某却载了18名学生,还逆向行驶、非法改装、使用非校车从事“校车”营运,严惩。目前,晋江交警部门做出了处罚决定。据悉,姚某是晋江市首例因驾驶“黑校车”严重超载,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立案的驾驶员。

11月5日晚6时许,在晋江安海镇北环路,晋江交警安海中队在执勤时,发现一辆闽CYS1××蓝色号牌五菱面包车行迹异常,竟在辅道上逆向行驶。执勤民警见状,赶紧上前拦停车辆,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却发现车里挤满了背着书包的学生。

民警将该车引导到安全地带,让学生逐一下车,一数多达18人。经交警清点核实,这辆面包车准载7人,却载了18名学生,加上司机共载有19人,存在严重超载的违法行为。随后,民警联系了学生家长将孩子接回家,同时将该车驾驶员姚某带回交警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姚某今年50岁,晋江安海人,他说自己以前开车跑货运,后来觉得那样不赚钱,就购买了这辆面包车,帮乡邻接送孩子上下学。而为了能多载几名学生,姚某煞费苦心,将面包车后排座椅拆除,两边改为木板凳,这样挤在车厢中间的学生就要蹲着。

经交警部门调查,姚某未取得校车驾驶相关资质,却长期驾驶“黑校车”接送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目前,姚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时,姚某不按道行驶、擅自改装和超载的违法行为,晋江交警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800元,记9分的处罚。(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蒋巧玲 文/图)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