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警方查获一起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
2022-01-17 20:26:17 来源: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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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警方查获的违规储存并销售的烟花爆竹。
扬子晚报网1月17日讯(通讯员 徐欢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溧水警方查获了一起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案件,2名涉案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也为了保护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溧水警方对此类违规行为坚决零容忍。
据介绍,1月13日上午,溧水公安分局永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涉案人王某在朋友圈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经分析研判,警方最终掌握了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地点,位于永阳街道东庐韩胡村某饭店仓库内。
民警经现场核查,王某和其母亲汤某在所开的饭店仓库内,非法存储了44类共计141箱烟花爆竹,涉案价值24000多元。随后,民警当即对所有烟花爆竹进行了扣押,并依法将王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图为违规人被警方依法传唤。
经查,王某和其母亲汤某并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饭店内的烟花爆竹均从非法渠道购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王某和其母亲汤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1月1日起,溧水区正式实施烟花禁放,在该区246省道以西、无想山以北、宁宣高速以东及常合高速以南的合围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在禁放区不购买、不燃放、不储存烟花爆竹,在非禁放区不扎堆、不聚集燃放,要做到文明燃放,自觉遵守禁放规定,文明欢度新春佳节。
校对 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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