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明确我省2021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2-03-16 14:36:46 来源: 扬子晚报
0浏览 评论0条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讯(记者 万承源)3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适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费用标准(2021年度)的通知》,明确2021年度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通知》表示,根据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统计的2021年全省居民收入支出等相关指标,现将2021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工资性收入为26721元,经营净收入为6215元;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31451元;2021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为1.80。
校对 王菲
标签: 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最高法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涉医美消费等
最高法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涉医美消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更多
2022-03-15 15:34:20
-
闯禁区怕被查,驾驶电动三轮车撞伤辅警获刑七个月
日前,如皋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件作出判决,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2021年6月29...更多
2022-03-11 12:11:09
-
吃掉一条中华鲟获刑1年4个月,江苏高院发布长江保
3月1日,是《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一周年的日子。一年来,江苏全省法院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和行政手...更多
2022-03-01 17:18:16
-
种植罂粟1500余株,南通一七旬男子获刑
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更多
2022-02-28 11:34:33
-
警惕!开车门撞倒骑车人致其死亡,获刑一年缓刑二
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开车门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罪案件,该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更多
2022-02-28 11:5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