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深化反家暴各项服务工作 为家暴受害者“护航”

2022-11-09 03:52:36 来源: 安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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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开启预防与制止家暴的“安徽方案”。近年来,我省不断深化反家暴各项服务工作,为家暴受害者“护航”。

纳入网格管理

风险矛盾早发现

《实施办法》提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基层网格管理员应当通过走访、巡查等方式,排查家庭暴力隐患并报送相关信息。实践中,一些地区已将家暴作为社区风险隐患,纳入基层治理内容。

为了早发现、早解决矛盾风险,蚌埠市龙子湖区解放街道建新社区将社区4500户居民划分成8个网格,每名网格员负责500户左右。网格员在上门入户过程中,能够及时掌握家庭矛盾纠纷第一手资料,受理群众举报和求助。

“我们接到家庭矛盾纠纷线索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沟通,把问题的根源找出来。必要时,把当事人请到社区调解室进行调解。”建新社区党委书记于红介绍,通过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促使当事人在协商基础上达成和解。无法和解、案情严重的,引导当事人走法律途径维权。

《实施办法》明确,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反家庭暴力工作纳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范围,组织开展与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

今年3月,龙子湖区解放司法所组织辖区6个社区党组织书记分别与法律顾问举行村(居)法律顾问签约仪式。根据约定,村(居)法律顾问应当每月到村(居)开展不少于4小时的实地服务,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村(居)法律顾问不在村(居)的时候,居民可以通过信息公示牌找到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公示牌除了公布律师的联系方式外,还公布了律师的服务范围。

“每个社区都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居民可在群内向我们进行法律咨询和求助。”解放街道负责二钢和海航两个社区的村(居)法律顾问徐从军告诉记者。

为了保障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有成效,解放司法所对村(居)法律顾问的履职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并对每名村(居)法律顾问给予3000元/年的经费保障,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发放经费的100%。

织密援助网络

权益维护“靠得住”

《实施办法》提出,鼓励、支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活动。

去年8月,淮北市妇联在全市启动“为幸福护航”妇女儿童心理辅导项目,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社工为有需要的人群做心理疏导服务。截至今年7月底,该项目已累计开展300人次的心理辅导服务,开展预防家暴讲座9场。

“通过专业心理辅导服务,能够实现对施暴者的行为进行扭转,对受害者的心理有所安抚。”淮北市舒翔社工服务中心创始人、心理咨询师刘新徽说。

除了购买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投放社区,我省还充分发挥妇女、青少年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作用,维护妇女、青少年权益。

自2006年我省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后,迄今已建立1个省级服务台、16个市级服务台。今年10月后,除保留合肥、六安、马鞍山3条市级服务热线,其他13条热线并入省级服务台。

“归并后的‘12355’青少年服务台除了2名专职接线员外,还聘请了4名具有法律、心理咨询背景的兼职接线员接听热线电话,提供法律咨询援助、心理咨询辅导和危机干预等服务内容。”“12355”青少年服务台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近年来,“12355”青少年服务台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月、普法校园行等活动,推广“12355”热线,为青少年打造一个“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心理服务平台,守护青少年心理健康。

在妇女权益维护方面,合肥市妇联持续提升“12338”热线服务质量。一方面,通过“合肥女性”微信公众号、公益广告、宣传视频等扩大热线知晓率;另一方面,与9家律师事务所、1家心理咨询机构签订公益服务协议,建立律师、心理咨询师值班制度,每个工作日均有专人值班,为来电妇女群众提供心理疏导、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据了解,2021年以来,全省妇联系统接访7331件,其中“12338”热线3228件,占比44%。

落细落实法令

安全保护见实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设立的重要制度,目的是保护申请人免受暴力侵害。今年8月1日,最高法《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施行,进一步解决了保护令在实践中申请、举证、认定、执行等环节的问题。

本次《实施办法》强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重要作用,细化公安机关协助人民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具体措施,如监督被申请人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等。

“其实,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门槛并不高,遭受家暴或者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当事人均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合肥市庐阳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成婷婷告诉记者。

根据相关法律,法院受理后,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保护令或驳回申请的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为了保障人身保护安全令的顺利执行,合肥市经开区高刘派出所与高刘法庭建立协作机制。“法庭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我们公安机关对被申请人进行法教、作笔录、写保证书,并做好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高刘派出所副所长任其超说,通过加强训诫、加大监督,保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效果。

家暴不是家务事,但由于身处同一家庭的人往往有利益联结,影响了家暴行为的曝光。合肥市经开区莲花派出所教导员陈延途指出,当前家暴处理的难点之一是,“有些家暴受害者不愿报警,或者报警后请求不要对加害方进行处罚,担心家长留有案底会影响孩子”。在安徽省妇联维权志愿律师马华平看来,要注重提高家庭弱势群体的经济、社会地位,增强家庭弱势群体的独立人格意识,让他们在遇到侵害之时,敢于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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