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纪实」“四大恶人”之首吴先耀当街杀人,摇身一变宛如“成功人士”
2022-02-21 22:46:19 来源: 法制网新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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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吴先耀人称“四大恶人”之首,三度被判刑,臭名昭著,曾因赌场利益矛盾当街杀人,后竟摇身一变,宛如“成功人士”。
2020年11月30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罪犯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执行死刑。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尚同军在花垣县涉足采矿业,其一边网罗社会人员,充实扩大自己的力量,一边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编织“关系网”,逐渐形成了以尚同军、吴先耀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活动43起,致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此外,该组织成员还实施故意杀人、抢劫、非法拘禁等非组织犯罪21起,致2人死亡,3人重伤。
在全国扫黑办举行的挂牌督办案件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殿勋通报称,尚同军等涉黑组织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编织“关系网”,形成“政商同盟”,恶化当地政治生态。为确保“伞网清除”,由湖南省纪委监委牵头,抽调人员组建纪检监察工作专班,与案件侦办同步上案,征集群众线索100余条,深挖彻查出湘西自治州原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旭等89名国家公职人员,其中厅级干部2人,处级干部21人,有效净化了当地政治生态。
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保护伞”调离半月后落马
据娄底中院查明,上世纪九十年代,尚同军涉足花垣县采矿业后,为了以恶抢矿、护矿,一边网罗社会人员,充实扩大自己的力量,一边拉拢国家工作人员,编织“关系网”。
2002年初,吴先耀纠集一帮社会闲散人员并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其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2年至2003年间,尚同军与吴先耀为谋取非法利益而相互勾结。2004年初,经尚同军邀约,以吴先耀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正式归顺尚同军。
娄底中院查明:该犯罪组织为扩大影响,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采取暴力、威胁、欺诈等手段,“以商养黑”“以黑护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采矿、诈骗等43起违法犯罪活动,致3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非法获利数额特别巨大,在花垣县城等区域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同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还实施故意杀人、抢劫、非法拘禁等非组织犯罪21起,致2人死亡,3人重伤。
尚同军、吴先耀等涉黑案系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在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六督导组的督导下,2019年4月,湖南省公安厅组织指挥娄底、湘西两地公安机关全力侦办以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尚同军、吴先耀为首的黑恶犯罪组织案件。
而尚同军、吴先耀涉黑组织的“保护伞”欧阳旭,4月26日被宣布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欧阳旭1963年10月出生,系湖南永顺人,他曾长期在湘西州工作,2011年9月开始,担任湘西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长达8年,期间还于2012年至2014年兼任了湘西州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判决生效后,2012年4月26日,法院决定对“患病”的吴先耀暂予监外执行。次日,吴先耀被释放。在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湘西州人民检察院发现吴先耀通过以服用药物引发疾病、行贿等非法手段获取法院的暂予监外执行决定。
湘西州中院查明,吴先耀在没有患严重疾病的情况下,通过以服用药物引发甲亢疾病,以行贿手段获取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提供帮助等非法手段致使本院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逃避刑罚执行。2019年8月7日,湘西州法院作出对吴先耀收监执行的决定书。
上述文章披露,在湖南省纪委省监委“打伞破网”督导中,吴先耀身犯重罪却监外执行的“神操作”露出尾巴,纪检监察干部断定背后有猫腻。随着欧阳旭落马,当地干部群众认为,曾主政湘西政法系统的欧阳旭,本应是群众的“保护神”,却沦为了恶人的“保护伞”。
公检法组联合调查组,立案查处14个“保护伞”
上述文章报道称,据湖南省纪委省监委扫黑办负责人介绍,当初审查调查人员进入湘西进行初核,遭遇跟踪、引诱甚至被纵火等多种考验,克服重重困难拿下此案,上演了一场现代版的“湘西剿匪记”。
为把“吴先耀、尚同军”案办成铁案,湖南省纪委省监委统一组织协调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组成联合调查组,下设五个工作专班,协同作战,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深挖彻查系列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查处了欧阳旭等14名国家公职人员,牢牢掐住黑恶势力的“七寸”。
“保护伞”一倒,久拖未决的吴先耀等系列涉黑案全部告破。
7月30日,娄底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尚同军、吴先耀、伍秀元死刑,判处被告人唐先举、杨永锋无期徒刑,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8至2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当天,益阳中院对欧阳旭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宣判。
法院查明,欧阳旭除犯滥用职权罪外,还于2007年至2018年利用担任湘西州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受贿267万余元。
益阳中院以被告人欧阳旭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来源:重案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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