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切都因为这个行为

2022-02-25 13:32:09 来源: 人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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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北青网

电动车由于经济实惠、上路灵活轻便的特点,受到不少消费者的青睐。但是,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二轮电动车时,也要注意甄别,购买的车辆是否属于机动车范畴。近日,浙江宁波慈溪交警就处置了一起醉酒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的行为。

从公共视频中可以看到,当天晚上10:40分左右,一名男子骑车歪歪扭扭地沿樟新南路由南往北行驶,随后逼停了一辆对向而来的小汽车,并与车主发生了冲突。

轻便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对方开着汽车远光灯,我的轻便型两轮摩托车肯定照不过他的。然后他停下来了,他下来之后就骂了我,那我也骂他了。驾驶证考出的开远光灯、近光灯,你不知道?

随着冲突的加剧,对方报了警。当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驾驶两轮电动车的男子姓王,身上有着浓重的酒味,虽然他的车是普通电瓶车的样子,但没有助力踏板,属于机动车。于是,案件被移交给了逍林中队交警。

慈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逍林中队 民警 厉承光:王某一直就是觉得他骑的是电瓶车,他对电瓶车还是机动车这个概念,他分不清楚。

随后,王某经过呼吸式酒精检测,浓度高达185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王某交代,当天晚上他和朋友聚餐,随后又前往KTV娱乐,期间喝了6瓶啤酒。

目前,王某因无证驾驶、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对于这样的结果,王某表示十分后悔。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一定要考取相应的驾驶证。此外,二轮摩托车也是要上号牌的,否则被交警查到,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那么,二轮电动车,如何来区分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注意啦!记者了解到,凡是没有安装助力踏板,且车速超过25码、车重大于55kg的二轮电动车都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都市现场综合宁波广电集团电视频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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