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发布会手语实时播报!《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3月1日起施行

2022-03-01 22:28:11 来源: 交汇点

0浏览 评论0

交汇点讯 3月1日,《江苏省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该《办法》。新规为无障碍环境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为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保障,也为各地各部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路径。

改造老旧小区1405个,

优先支持老人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江苏有479.2万残疾人,涉及五分之一的家庭。“让爱无碍”,关系着残疾人群体及其家人的生活质量,是他们正常生活和融入社会的基本条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无障碍建设正在从‘设施建设全’向‘环境建设更友好’转变。”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周福莲说。

“无障碍建设方面,江苏省是‘十三五’期间在全国受表彰地区最多的省份之一。”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计处处长何伶俊列出一组数据,截至目前,全省有4个城市被住建部等五部门评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两个城市被评为“全国无障碍建设创建城市”,还有5个地区被命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7个地区被命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

何伶俊告诉记者,2022年,江苏省住建厅计划在全省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1405个,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鼓励各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适老化改造建设中。

“整体推进是《办法》的亮点之一。”江苏省残联副理事长杜晓镇介绍,《办法》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城市、智慧城市创建以及城市更新、美丽宜居城市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一体化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城镇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应当符合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

无障碍设施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入使用。新建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周边的无障碍设施相衔接。乡村建设与发展,应当逐步达到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

新建无障碍设施,

先请服务对象试用

无障碍环境越来越体现出服务全体社会成员的强大功能和作用。周福莲介绍,《办法》扩大服务对象范围,老年人、孕妇、儿童、伤病人员,以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员,都是无障碍环境建设面对的庞大服务对象。无障碍环境服务对象逐步扩大到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工作、生活上的便利。

杜晓镇介绍,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停放难的问题,《办法》明确,城镇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规定比例在方便的区域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有明显标识;鼓励停车场通过停车位预约、设置可变车位等方式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特殊停车需求。城镇公共停车场应当为残疾人减免停车费用。

无障碍环境建设必须注重满足特定人群的需求、尊重他们的体验。《办法》创新性建立无障碍体验制度,在政府机关以及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场所竣工验收前,邀请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代表试用和体验配套建设的无障碍设施,听取改进意见。

城镇已建成的不符合无障碍标准的场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无障碍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办法》列出了六大类优先改造的场所:特殊教育、康复、福利、养老、残疾人服务等机构,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城市的主要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景区、公共卫生间等场所,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影视等场所,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地铁等场所,金融、邮政、公用事业、商业、旅游等场所。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还要求,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配备无障碍设施。人行道的路口、出入口位置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缘石坡道。有台阶的人行道、人行天桥以及地下通道应当按标准设置满足轮椅通行需求的无障碍坡道、无障碍电梯或者升降平台。

破除“隐形”障碍,

跨越数字鸿沟

随着信息化时代发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包括盲道、坡道、升降平台等显性设施,也包括信息建设等“隐形”设施。记者在发布会现场看到一名手语翻译,她用手语实时播报发布会内容,新华日报·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也首次采用画中画形式直播手语播报。《办法》规定,在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办理相关事务时,提供语音、字幕、手语等信息交流服务。

标签: 实施办法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