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溅湿行人被罚200元”具有警示意义
2022-03-29 10:28:27 来源: 潇湘晨报
0浏览 评论0条
近日,浙江宁波。据余姚交警,一小学生上学途中,经过某积水路段时,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起的水花浸湿衣服。该学生主动报警后,交警依法对驾驶员罚款200元。(3月28日《澎湃新闻》)
雨天遭遇车辆“溅湿一身”,恐怕不少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吧。行人被车辆“溅湿一身”,不但全身“湿漉漉”导致难堪、尴尬,而且极易引发感冒、咳嗽等疾病。可以说,司机的一次不经意或故意的“溅湿行人”行为,不仅是一种不文明、无素养的表现,更是对行人的一种伤害和失敬。同时,这也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
交通运输部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编著的《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指出,“驾驶机动车行经两侧有行人的积水路面时,要低速缓慢通过,不得保持正常车速或加速通过,以免溅起的泥水波及在路边正常行走的行人。”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可见,这名“溅湿小学生”的司机被罚200元,是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完全是其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众所周知,雨天开车要把车辆开得慢一些,这不仅仅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也是对行人的一种尊重。试想,倘若被一辆飞驰而过的车辆溅湿一身的是你自己,你会是一种怎样的感受呢?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不文明的行为深恶痛绝。
其实,小小一摊积水,也是“考量”司机文明素质的一杆标尺。如果每一位司机朋友开车时能把车速放慢一些,尤其是看到路面有积水,且旁边有行人时,能慢慢地开过去,笔者想,此时,不但你自己会感觉到自身的“伟大”,而且行人也会对你的“伟大”之举由衷地表示敬意和钦佩。那么,大街上、公路上,就会多出一曲曲“和谐曲”“文明曲”。这难道不正是人人所期盼的和谐景象吗?
雨天开慢车是体现司机的一种素养,它也是城市文明的一个写照。因此,只要每一位司机朋友能设身处地为行人着想,多些换位思考,在路过有积水的路面时,放慢车速,或摁声喇叭,提醒行人避让,那么就能避免污水溅身的“事故”发生,就能避免“人车矛盾”。如此一举多得之举,何乐而不为呢?
但愿通过“开车溅湿行人被罚200元”这一事例,能警示每一位司机朋友在雨天开车时,应时时刻刻带上“文明”“素养”和“公德心”,从而让行人“溅湿一身”这样的“遭遇”和“经历”少些,少些,再少些。
叶金福
【来源:西安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邮箱地址:
标签: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