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没当上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女教授发绝交文称“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

2022-04-03 09:47:01 来源: 人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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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他这碗饭吃的人是我……在此正式宣告:从今往后,我与汪海燕绝交。”

3月31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刘玫的一封绝交信引发关注,据公开消息,汪海燕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并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绝交信中,讲述刘玫对汪海燕“之恩”,以及“之怨”缘起于此次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换届。“当我得知中国政法大学有两个副会长名额,而汪海燕意图占据其中一个名额时,我感到深深受到了伤害。”并列举了刘玫本身有资格要这个副会长名额的几项原因。

记者就此事多次拨打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电话,截至记者发稿电话均无人接听,中国政法大学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此事的具体情况。刘玫老师的刑诉助理表示,只负责解答课程报名的相关问题。

刘汪两人有多年工作交集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官网介绍,刘玫,女,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北京市颐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博士研究生导师。1983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院,1987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自1983年留校任教至今。

汪海燕,男,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曾挂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3年至2003年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监察法学、司法制度。

刘玫还称,3月2日,接到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的通知,说其还是常务理事,而汪海燕是副会长,并通知填写常务理事申请表。“我当即向研究会明确表示,辞去常务理事一职,不再填表。”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在回复其他媒体时称,刘玫教授公布的声明中有很多不实的内容。目前,学校、研究会和法学会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

据《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章程》显示,“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是成为担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的条件之一。

“绝交信”发布后,引起了网友的热烈争论。网友@Roycessee称:“那是不是佐证了自己偏袒某人、因与某人私交较好便公权私用呢?而且通篇都不断强调各种title,虽说人都是虚荣的,有进取心没有错,但与一向标榜自己如何淡泊名利的学者们的形象有所相悖”。

网友@老吴-wzx讽刺道:“佩服,做学问做到绝交的地步”。

网友@夏天跳跳糖123则直呼:“我惊了,这官瘾都挺大的,我对教授的滤镜破碎了”。

新黄河记者联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自己主要负责学生工作,对于此事并不清楚,而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中心的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记者根据刘玫老师公开的联系方式与其刑诉助理取得了联系,对方仅就课程报名工作负责,没有回答记者关于“绝交信”相关的任何问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处电话同样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当记者再次尝试搜索与“绝交信”相关内容,发现部分自媒体页面已经显示“该内容已被发布者删除”。

标签: 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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