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拟出台新规调整住宅前期物业收费

2022-04-11 12:09:09 来源: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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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破解前期物业的管理难题,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近日,南宁市发展改革委下发公告,就《南宁市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模式是居民业主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南宁市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房改房、老旧住宅、普通住宅小区等前期物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服务收费以及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类型物业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于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待今后方案正式出台并施行后,已签订住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则按新出台的方案执行。对于这两种定价模式,不少市民表示,可以更加公开透明地约束物业的收费行为。

市民阙先生:“肯定要经过业主委员会,大家商量探讨。”

市民赵先生:“(我们小区)物业管理费也是根据我们现在这个物业公司和原来单位的情况也是涨了一点的,我们现在觉得这个价格对我们来说也是可接受的。”

记者了解到,住宅物业服务费包含物业共用部位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费用、维护费用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含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以及公共性服务所产生的物品、水、电等费用,如灭四害的药品、路灯用电、消防及绿化用水等公摊水电费,不含电梯运行费用及二次供水加压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行向业主分摊有关费用。根据《征求意见稿》,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按服务等级定价。

《征求意见稿》对住宅前期物业收费有了明确的规范,也进行了等级定价。同时明确成立业委会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可以根据相应的情况来调节价格。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姚华:“让业委会更多代表我们业主的利益,那后面在进行价格指导或者根据市场来调整的时候,比如说要考虑到我们业主的利益,也要考虑到市场以及物业公司运营的成本等等,综合这些考虑以后再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

近年来,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小区“停车难、车难停”的现象普遍存在。《征求意见稿》还拟对住宅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机动车停车收费细分为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两大类。室内和室外停车,在不同的时间段,分别设定了临时停放和月票的计费方式,并设定最高限价。对很多居民关注的人防车位、立体停车位,则执行车位租赁费收费标准。此外,住宅非机动车分为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等三类。停车收费包括车辆停放保管服务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

通讯员陈书钦覃历

【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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