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约定伤害自负 养老中心不能免责
2022-04-13 20:29:31 来源: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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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退休后身患多种疾病,入住养老中心约定由专人护理。半年前,我在散步时因突然头晕倒地受伤致残,身边没有护理人员陪护。当我要求赔偿时,养老中心以其提供的《入住协议》中已明确约定,我入住期间因自己摔倒造成的医疗费用、残疾损失一律自负为由,予以拒绝。请问在养老中心没有提请我注意“伤害自负”内容的情况下,所涉内容是否有效?读者:钟东红
钟东红读者:本案所涉“伤害自负”内容无效,即养老中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所负合同责任的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第五百零六条分别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因为《入住协议》中的对应内容,属于免除养老中心责任、加重你责任、排除你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养老中心没有采取合理方式提示你注意,加之内容涉及人身损害,所以,该约定内容从一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来源:安徽法制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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