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手未戴头盔送餐致残,送餐平台判赔109万
2022-04-14 20:35:50 来源: 人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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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九派新闻
4月13日,据电商报报道,天眼查信息显示,饿了么主体运营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新增一条民事判决书。
被告系蜂鸟众包APP送餐平台及“饿了么”送餐平台运营商,原告王某在蜂鸟众包APP平台上注册为送餐员(骑手),2016年8月1日2时11分,王某(未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悬挂挪用号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原告通过平台接单送餐。沿崂山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王家村处时摩托车倒地,致王某受伤,摩托车损坏。
原告王某向本院提出以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922359元。
饿了么此前辩称与原告不存在雇佣关系,不应承担损失,但法院认为双方系通过互联网建立的新型用工关系,符合雇佣关系特点,但因原告方未佩戴头盔且无证驾驶,故被告应按60%的责任比例赔付原告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饿了么赔偿原告1090096元。
据人民网评,骑手虽然未和平台签署劳动或劳务合同。但在工作中从事平台分配的外卖配送任务,从平台领取报酬,遵守平台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平台根据配送成绩的奖惩管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由于缺乏法律明文规定,认定骑手等新形态就业者和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认定存在困难。就个案而言,退而求其次,认定雇佣关系,为骑手争取到实打实的权益是值得支持的。
“一直在路上”的骑手由于其工作场所和工作性质,极易发生意外事故,这一劳动纠纷也呈不断上涨趋势。现实生活中,这种新型雇佣关系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在司法实践中,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成为审判实践遇到的挑战之一。此案例认定骑手与平台是通过互联网建立的新型雇佣关系,可谓是给这种“新业态”的就业者吃下了定心丸,也为将来此类司法裁判提供了指引方向。
有网友表示,此判罚有着积极意义,维护了骑手的权益。也有网友表示,骑手闯红灯、占快车道、随时变道,可能还有无证驾驶等行为过于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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