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100元“卸货辛苦费”,驾驶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吗?

2022-04-26 11:37:25 来源: 人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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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齐鲁壹点

【案情简介】

李某于2011年进入某公司工作,从事驾驶员一职,最近一次劳动合同期限到2021年9月30日止。2020年8月21日李某送货到昆山市,本公司业务员侯某要他顺便带部分货物回扬州,但未说明货物数量。李某带货(22包,每包9.3公斤)回公司后,已近晚上23:00点,与侯某联系时,被告知只要带3件样品回来,公司无人帮忙卸货。因货物数量多,李某与供货商联系后,自己把货物卸到仓库,供货商于第二天上午微信发给李某100元红包作为辛苦费。某公司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规定的廉洁诚信义务。2020年9月4日某公司向李某发放辞退函,通知与李某2020年9月15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

2020年10月李某以某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91900元。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李某的仲裁请求,裁决某公司应支付李某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3756.12元。某公司不服提起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维持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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