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完善储备业务管理体系

2021-08-18 10:46:18 来源: 厦门日报

0浏览 评论0

高效配置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完善全生命周期土地储备业务管理体系,昨日,市资源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近日市府办出台的《厦门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亮点1

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调控功能 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

我市土地储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储、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供应”的原则。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黄铭典指出,《实施办法》充分遵循国家《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框架,对土地储备业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做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土地储备涉及计划管理、储备范围及程序、前期开发、日常管理与供应、储备资金管理等全链条业务环节。

充分发挥“蓄水池”的调控功能,今后土地储备工作计划管理将得以加强,按照周期和内容分为3年滚动计划、年度储备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市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处长王宇成介绍,三者发挥的作用相辅相成,为了确保有用地需求时就能及时供应土地,3年滚动计划将充分考虑全市片区开发、城市更新、重点项目建设等多重因素,合理确定未来3年土地储备规模,在此基础上再进行细化,编制年度储备计划。专项规划计划则是因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或者城市更新项目资金筹措需要而编制的。

亮点2

储备土地可临时利用 主要用于工程施工、公益性项目

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并具备供应条件后,将纳入土地供应计划。这是为了加快土地开发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但在未供应前,这些土地如何提高利用率,做到地尽其用?

《实施办法》对此问题给出了答案——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在不影响国土空间规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施的情况下,可通过出租、临时利用等方式加以利用。

王宇成指出,遵循“分类保障、从严管控”原则,临时利用主要用于工程施工、公益性项目,一方面是立足保障民生、公益的考虑,发挥储备土地的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要考虑经营性租赁项目投入较大、清退较难,避免租赁期满清退难,影响用地开发或带来社会稳定问题。

据悉,储备土地临时利用一般不超过2年。工程施工临时利用的,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施工合同或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限。

亮点3

创新流程机制 简化储备用地权属手续

《实施办法》中,为保证“净地”供应,规定入库储备土地必须完成补偿、权属清晰,并结合“简政放权”背景与现行操作实务,创新提出储备土地由市资源规划局核发《政府储备土地意见书》以明确用地权属。这是一个新的亮点。

具体会发生什么变化?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副总经理黄朝晖介绍,储备用地来源于集体土地与国有建设用地,集体土地完成转用手续和补偿安置、国有建设用地完成补偿后,土地权属从原使用人转移到土地储备机构。此前,我市的做法是办理储备土地用地红线。但该做法前置条件较多,审批环节较长,按照法定办理时限,用地红线办理流程不低于一个月。一旦过程中因规划调整、地类不符、项目交叉等原因出现用地范围调整,需重新办理,耗时耗力。

经咨询自然资源部权益司,同时借鉴国内部分城市做法,在市政府支持下,市资源规划局研究简化储备用地权属手续,调整市政府批复红线的做法,由市资源规划局核发《政府储备土地意见书》,既简化了流程提高效率,又强调了资源规划部门作为土地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土地权属关系的职责。

【数据】

2011年至2020年,全市完成土地收储7591公顷,土地招拍挂供应3455公顷(含商住用地700公顷),为提供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服务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报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刘一鸣)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房地产开发商开始转战县域 产品力成房企竞争关键

房地产开发商开始转战县域 产品力成房企竞争关键

一直以来,在讲究地段还是地段的房地产领域,得地段优势者在市场上往往占有先机,于是,无论购房者...更多

2021-08-06 16:32:43